3月14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4个“3·15”宣传旅游类典型案例。
4个案例分别是昆明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接待旅游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云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云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案;云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强行滞留旅游团队、甩团或者甩客案。
2022年以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冒用合法注册旅行社名义,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以不合理低价招徕组织游客、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地接社以“零负团费”或“买团”等,以及诱导、胁迫及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整治。(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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