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制定出台了《昭通市品牌创建和质量工作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昭通市委、市政府切实提升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又一大举措,也是多部门在实施品牌建设上的又一大突破。
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深入实施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市战略,经深度调研、积极探索,为鼓励引导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而适时制定。
该《办法》的出台,将对对注册地在昭通市范围内,获得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并能够持续运行、获得云南省“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 强企业”“20 佳创新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单位、协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组织,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资金。对本辖区质量提升和质量基础建设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组织或个人,经过规范程序评定后给予补助资金。
该《办法》包括总则、品牌创建扶持、质量工作扶持、申报及审定、附则等内容共十九条,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目前,昭通市基本确定“10大绿色昭品”“10大文化旅游品牌”“10大区域公用品牌”“10大老字号”“10大名特小吃等5个奖励项目初步构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昭通市品牌和质量建设奖励及评选办法(试行)》,及时兑现扶持资金,切实让好的政策发挥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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