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野生菌大量上市
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省政府食安办《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规定: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谨慎采食及购买野生菌
野生菌种类繁多,选择食用要慎之又慎。不建议普通消费者凭经验简单判断,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菌。建议到正规市场购买野生菌。凡是没吃过或者不认识、不熟悉,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生菌,不要轻易购买食用。喜欢食用野生菌的消费者要加强学习野生菌的相关知识,提升个人对食用菌、毒蘑菇的辨识能力。
科学加工可食用野生菌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要科学加工炒制,彻底炒熟炒透才能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及同时食用几种菌子;不要食用野生菌同时饮酒;不要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
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就诊
吃完野生菌后如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看东西不清楚或出现幻视、幻听等感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治疗。(来源: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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