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以房养老”的非法集资案件屡见报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养老恐慌”心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将“以房养老”演变成诈骗套路,使之沦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正常情况下,“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特定的金融机构,以取得贷款用于养老,老年人在世时仍保留房屋居住权,去世后则用住房还贷。该模式在国外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适时推进这一创新型养老方式,具有一定的现实积极意义。
受传统思想观念、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的试点推进并不顺利。甚至有不法分子恶意设套,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一旦该类公司和团伙资金链断裂,相应房屋被行使抵押权,那么说好的“以房养老”,最终面临的只能是投资人钱房两空的境地。
呵护“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健康运行,关键还是得织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法网。相关部门要坚持“打早打小”,通过应用监管技术手段,做好监测预警,更好地保护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伤害。
相关投资者也须提高警惕,在日常投资理财过程中,不要盲目被高收益所诱惑。一方面,务必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对于房产等大额投资项目一定要谨慎,尽可能多与家人或者专业人士咨询商量后,再做决定。
扫一扫,关注云南消费网
相关阅读
热度排行
热门推荐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974号
电话:0871——64103701 传真:0871——64103701 投稿邮箱:ynxfwz@163.com 值班编辑QQ:568419655 广告投放:0871——64103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2022000670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91530102MA6Q490D4K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云南消费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