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对13家驻昆汽车销售企业进行集体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被约谈汽车销售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加强对汽车生产销售人员教育管理,提高守法意识,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费维权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消费投诉处理制度,公示投诉解决渠道,简化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受理、便捷高效解决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鼓励企业积极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参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倡导“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全面彻底整改。重点整治发布虚假信息、以隐瞒等方式诱使消费者签订合同、使用霸王条款、未履行合同义务、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维权要求及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全面彻底整改,防止问题反复发生。
要求13家汽车销售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企业,将依法向社会公示其消费投诉信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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