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是磷肥的重要生产地,整治磷肥产品质量问题,事关农民群众切实利益。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磷肥违法犯罪活动。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将严格履行职能职责,深入排查整治磷肥产品质量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打击生产中未使用磷矿粉石(粉)、硫酸为原料生产过磷酸钙的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销售行为。督促磷肥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有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证生产、掺杂掺假的问题磷肥,利用包装标识违规、发布虚假广告,执行企业标准的磷肥未依法取得肥料登记证并标明肥料登记证号等问题。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突出“打大、攻坚、惩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磷肥犯罪行为,对于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妨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磷肥质量违法信息相互通报,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紧密衔接,形成协同共治合力。
五是建立技术支持机制。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中,采取技术优先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检测资源,优先安排检验和技术认定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和认定意见,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强有力的及时支持,共同提高办案效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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