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铁拳”查办翻新“黑气瓶”案件

时间:2022-04-01 10:28:03 来源:云南消费网

  严厉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行为,警示震慑不法企业,防范化解气瓶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气瓶事故发生,4月至11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翻新“黑气瓶”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翻新“黑气瓶”是指本应报废的液化石油气瓶翻新后销售到农村、乡镇充装使用,这类翻新气瓶由于使用年限不明,材质状况不明,可能存在未知缺陷,造成极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此次翻新“黑气瓶”专项整治以液化石油气瓶重装单位、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和液化石油气瓶销售单位为重点。

  针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

  重点查办充装制造、检验标志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以及涉嫌更换气瓶护罩、标志造假等行为;

  充装翻新“黑气瓶”,特别是“螺丝瓶”(即护罩与瓶体以螺纹方式连接),或其他应报废气瓶行为;

  充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充装活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等行为。

  针对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

  重点查处翻新“黑气瓶”,销售已报废但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气瓶等行为;

  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行为;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

  针对液化石油气气瓶销售单位

  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监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的行为;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气瓶的行为;其他违法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鼓励群众和正规企业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检验站,严厉打击制售发现的翻新“黑气瓶”“黑窝点”(包括非法充装气瓶)。将依法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不法企业,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供稿:中国质量新闻网)

扫一扫,关注云南消费网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0974号

电话:0871——64103701 传真:0871——64103701 投稿邮箱:ynxfwz@163.com 值班编辑QQ:568419655 广告投放:0871——64103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2022000670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91530102MA6Q490D4K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云南消费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