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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安排4417.5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惠及全市64所公办幼儿园

时间:2021-08-20 10:51:15 来源:云南消费网

  日前,昆明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了2021年第一批学前教育发展市级专项资金,共计4417.5万元,将惠及全市64所公办幼儿园。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设施设备补助、办园水平补助三个方面。

  对于建设类项目,市级财政在统筹上级学前教育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新建或扩建的公办幼儿园(不含开发商配建的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为:设防烈度8度区的县(市)区补助1550元/平方米,设防烈度9度区的县(市)区补助1650元/平方米;闲置校舍改建的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按照8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可用于基建和修缮。以上每个建设项目的补助规模不超过15个班,生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1平方米,超出部分将由县(市)区补足。市级建设类补助资金在项目开工后拨付50%、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再拨付50%。

  对升等或创建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按照20万元/园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市级安排开展对口帮扶的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经市级对2019—2020学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5万元/年·园的标准补助。

  设施设备补助标准为: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办幼儿园以项目申报的方式,按照每班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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