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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到2023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至2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时间:2021-08-11 16:59:38 来源:云南消费网

  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从2021年开始,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方案》要求,各州(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2021年,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占比超过50%。重点培育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大对生活服务性、公益慈善性、居民互助性、文体娱乐性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

  要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现有场所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和办公条件支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2021年底前,全省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

  《方案》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选取3个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面向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城乡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骨干人才,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能力培训,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日常运作等纳入培训内容。力争到2023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至2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8月至2023年12月,分培育发展、能力提升、示范引领三个阶段。培育发展阶段将选取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作为我省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支持平台建设的观察点,发挥孵化培育、示范引领、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能力提升阶段,昆明市、玉溪市等观察点好的工作经验将向我省其他地区的市县扩展推广;示范引领阶段将形成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社区治理服务以点带面,长效发展。(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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