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1日起,我州23项藏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民族医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州医疗保障局联合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收集了目前我州开展相关藏医项目医疗机构的成本测算和价格备案基本情况,调研了相关项目基本人力、设备折旧、原料成本等情况,参考与民族医项目服务内容相近似的中医项目最高限价及周边藏区目前同类项目的价格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综合制定了23个藏医项目的最高限价,供具备实施条件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自2021年 11月1日起,将我州23项藏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该项目涉及藏医尿液辨析、血液辨析、颂阿治疗、擦杜治疗、霍尔美治疗、隆度治疗等,根据省级有关规定,定价后的藏医服务项目,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支付。(来源:香格里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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