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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创新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时间:2021-03-10 09:57:16 来源:新华网

  数字经济时代,看不见摸不着的算法时刻左右着消费者的选择。一方面,它降低了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时间与成本,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增加了多元化与人性化的服务与产品;另一方面,不良网络平台也开始利用偏见性、歧视性的算法,精准地进行个性化推荐,诱导消费。

  那么,“大数据杀熟”究竟是如何“算计”消费者的,又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负面效应?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

  “‘大数据杀熟’的背后是算法,算法的精准度实际上反映了一种能力。”时建中表示,算法本身是一种技术手段,经营者可以利用算法提升经营效率,但如果开发出带有偏见性、歧视性的算法,同时把消费者行为数据利用起来,就可以很精准地进行个性化推荐,甚至个性化定价。

  他认为,在消费者和网络平台间存在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平台所掌握的信息远远超过消费者。如果平台企业没有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其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就需要用法律武器来规制。

  “‘十四五’蓝图所描绘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竞争与创新的良好互动。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时建中建议,要从包容审慎监管转变为积极监管、协同监管、审慎监管和依法监管,为真正符合经济规律、科技发展规律,且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利益的商业模式保留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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