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各地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方案》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加强国土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方案》要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种粮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提质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
《方案》强调,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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