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云南省16个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有1394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累计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95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7821人次,为服务对象挽回经济损失1952.74万元。
目前,16个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和形式,目前已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对象范围拓展为请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给予工伤赔偿的、支付劳动报酬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农民工、工伤职工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法律援助形式包括提供援助咨询服务及代写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参与仲裁案件的审理、协商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参与调解仲裁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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